公务用车管理普遍的问题政策解答 来源:雷火官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2-23 07:52:24   阅读:1

  

公务用车管理常见问题政策解答

  答:不能。除涉及国家安全、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,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产权注册登记所有人应当为本机关法人,并悬挂公务用车专用号牌,不得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、企业或者个人名下。

  2.公车改革后,各单位保留公车数量有限,因工作需要可以找下属单位借车吗?

  答:不能。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车辆,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、借用、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,不得接受企业和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。

  答:鼓励公共交通出行。若保留用车不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且受公共交通条件所限的情况下,各单位在公务出行经费预算额度内,可选择社会化租车。外事接待、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主要是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。

  答:公务交通补贴区域内的公务出行,原则上不可以租车。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、事故处理、突发事件处置、重要紧急公务等特殊任务需要租车的,应按照《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》有关法律法规,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,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租车。

  对于公务交通补贴区域外的公务出行,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在公共交通保障不便且无法安排公务用车的前提下,单位根据出行路线、里程和目的地等情况,经严格审批后,可通过租车来保障公务出行。

  答: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外的公务出行能够正常的使用公车。武汉天河机场属于黄陂区,出差人员可用公车去机场接送。若选择用公车去机场接送,则不予报销交通费。黄陂区人员出差,不可用公车去机场接送,应自行选择出行方式。

  答:武汉站、汉口站、武昌站属于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。已经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工作人员,公务出行应当自行选择出行方式,故不可以使用公车到上述地方接送本单位工作人员。但到上述火车站接送外地来本单位公干人员,能够正常的使用公车。

  答: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以外参加会议、培训等,能够正常的使用公车;使用公车参加会议、培训的人员,则不予报销交通费。公车将本单位参加人员送达会议或培训地点后,应返回原单位停放,不得停放在会议或培训地点过夜。

  答: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、事故处理、突发事件处置、重要紧急公务等特殊任务,各地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,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。需要说明的是,“特殊任务”并不是指“恶劣天气”。

  答:跨部门联合督查、检查、考核等集体公务出行能够正常的使用公车。但要注意几个关键词,即“跨部门(武汉市直部门和市直部门之间)”、“联合(执行同一任务)”、“集体公务出行”。 ( 来源: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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